核心結論:外國人在日本設立株式會社/合同會社,需于章程認證后,通過日本國內銀行(總行/支行)或外國銀行在日認證支行的賬戶繳納資本金;海外居住者無對應賬戶時,可由協助者臨時擔任發起人/設立時董事,或依規借用其賬戶辦理(避免全員為海外居住者,影響后續手續)。
一、賬戶開設核心限制與解決方案
• 關鍵障礙:短期入境外國人無法開立日本個人賬戶,海外居住者通常無日本本地賬戶。
• 合規方案:發起人/設立時董事全員無日本住所,可借用非相關人員賬戶繳納,但需確保對方擔任設立時董事(規避后續不動產簽約、法人賬戶開立等手續無法推進的風險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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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合規資本金繳納機構(實操優先級)
1. 日本國內銀行總行/支行(首選):業務便捷、流程成熟
2. 外國銀行在日官方認證支行(次選):需提前確認資質合規性
3. 日本銀行海外支行(法律認可但實操不可行):僅服務當地日本企業,不面向個人開戶

三、資本金操作關鍵規則
1. 轉賬時機:需在章程認證日后完成,以資金入賬日期為準;海外匯款需預留數日到賬周期。
2. 資金使用:設立后可自由用于商業用途(設備采購、辦公租賃等),無余額最低限制;經營管理簽證申請前可正常籌備業務。
3. 已有賬戶余額處理:需全額取出后重新轉入,確保入賬日期在章程認證日后,最簡方式為銀行柜臺“取現再存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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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海外匯款繳納注意事項
• 費用預留:需覆蓋手續費及匯兌損失(合計數千日元),建議匯款金額比章程約定多2%-3%(例:3000萬日元資本金匯款3002萬-3005萬日元)。
• 到賬要求:實際到賬金額不得低于資本金總額,不足需及時補匯。